1. 招标条件
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四通一平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四通一平施工工程。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区南,石坚村37号,G301省道旁,肇东市中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北侧150m。
2.3建设规模:新建1台150吨/小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1台40MW高温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机组冬季低真空供热,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4 计划工期:拟定2020年11月1日开工建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完成,并满足土建施工要求。
2.5招标范围: 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四通一平施工。包括生物质热电联产厂内厂区施工道路修建(永临结合);进厂道路(约1.1km);穿越道路预埋管道、穿越道路管沟、管路、施工水源、电源、排水、现场平整、厂区围墙、临时大门及门卫房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近4年(2016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2项与本项目类似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首页和签字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3.2.5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29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10月4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