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通勤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10-NTGS-F014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资本金及项目融资
股东方为中国大唐集团能源投资 和联美集团 ;中国大唐集团能源投资 持股51%,联美集团 持股49%。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黑岱沟露天矿;西部为6 号煤层600m 埋深线。井田东西长4.3~10.8km,南北宽0.4~5.0km,井田面积41.3536km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Mt/a,地质储量1368.28Mt,工业储量1265.77Mt,设计可采储量637.48Mt。煤质属长焰煤,为优质动力用煤。
2 招标范围:通勤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2.1 投标人自备车辆:4 辆50 座以上的通勤客车,负责提供车辆及运营、管理。
2.2 招标人提供的车辆:2 辆9 座福特全顺、1 辆23 座考斯特、1 辆49 座通勤客车,由招标人提供车辆,投标人负责运营及管理。
2.3 所有车辆运行所配备的司机、运营所需燃料、车辆保险、保养、维修、安全责任及过路过桥费全部由投标方负责,且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上述两种运营车辆的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进行调整,费用按照单车运营价格结算。
2.4 服务期限5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 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问题。
3.4 投标人应具备客运承包的相关资质,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客运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投标的车辆应具备公路客运条件,投标车辆运行车龄不得高于10 年,运行里程不得高于30 万公里,座险至少50 万/位,三者险至少100 万/位,同时应上GPS 管理平台。
3.5 投标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5 年及以上管理超过35 人以上大型车队的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工作能力,有较好的处理与地方相关部门之间事务的能力。所投标的准驾大型客车(A1)的驾驶员年龄在25-55 周岁,准驾大型客车的驾驶员有5 年及以上实际驾驶大型客车的经验,无不良驾驶记录。所投标的准驾其他客车(C1、B1、B2)的驾驶员有3 年及以上实际驾驶中型客车的经验。
3.6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5 年-2019 年)客运或企业通勤承运服务相关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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