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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海丰)有限公司2021年1号2号电除尘一、二电场改造项目

   2020-10-27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汕尾市    项目规模: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1号2号电除尘一、二电场改造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电力(海丰)有限公司2021年1号2号电除尘一、二电场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暂定1号机于2021年1月1日至1月28日完成,2号机于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4月13日完成,具体开工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1000MW及以上机组电除尘器新建或检修或改造业绩2个及以上,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范围页、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有力业绩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于投标人。如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则必须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与要求。 
     4.安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
    备注: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0年10月27日- 2020年11月03日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联系人:刘经理咨询电话:010-52883525手机:13681557910(微信同号)邮件:2070897976@qq.com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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