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20201514-1 | 汽车构造和电控实训设备实训室建设包 | 1600000 | 1600000 |
2 | 豫政采(2)20201514-2 | 新能源汽车解剖和一体化考核实训室建设包 | 560000 | 560000 |
3 | 豫政采(2)20201514-3 | 大数据实训基地包 | 1150000 | 1150000 |
4 | 豫政采(2)20201514-4 | 护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包 | 1160000 | 1160000 |
5 | 豫政采(2)20201514-5 | 建筑信息化实训中心设备包 | 1390000 | 1390000 |
6 | 豫政采(2)20201514-6 | 智慧教室信息化建设(一)包 | 2550000 | 2550000 |
7 | 豫政采(2)20201514-7 | 智慧教室信息化建设(二)包 | 1190000 | 1190000 |
汽车构造和电控实训设备实训室建设包、新能源汽车解剖和一体化考核实训室建设包、大数据实训基地包、护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包、建筑信息化实训中心设备包、智慧教室信息化建设(一)包、智慧教室信息化建设(二)包(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完工期(供货期):1、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之内;2、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之内;3、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之内;4、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之内;5、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之内;6、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之内;7、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之内。
6、交货
其余所有设备免费质保24个月。2.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营业执照即可)。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19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7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 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河南省 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04日。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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