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酒泉发电 非生产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20-12-3179-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电电力酒泉发电 非生产区域物业服务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
2.2 服务内容:国电电力酒泉发电 非生产区域物业服务。
2.3 服务期:具体服务期限为2021年2月9日开始,至2022年2月8日结束,(其中活动中心2021年2月28日起开始,至2022年2月8日结束) 。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办公行政楼区域、非生产区域及其围墙内(含围墙)等管辖区域的物业服务工作:
1、包括但不限于国电电力酒泉发电 行政办公楼、综合楼、夜休楼、临建板房等楼宇所属区域连通的道路、广场、道路周围区域的非生产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
2、公司正门和西门之间的厂外马路区域及正门门外停车场区域环境卫生工作。
3、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堆放到指定点、清运到处理垃圾站点缴纳垃圾清运费,符合环卫局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4、夜休楼设施设备管理、移交物业代为保管的其他设备的保管及保养。
5、夜休楼住房的日常管理以及客房房间易耗品(含一次性客用品)的配置等。
6、洗衣房的运营、管理。
7、办公楼花卉的浇水、施肥的管理。
8、行政办公楼、夜休楼楼宇玻璃、窗帘的保养。
9、行政办公楼会务管理、信件收发等前台接待服务工作。
10、临建办公区板房日常管理、服务和保洁工作。
11、负责职工活动中心日常管理、卫生保洁和活动器材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2、法规和政策、管理制度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为国电电力酒泉发电 物业管理(不含餐饮、安保、园林绿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 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企业保洁或物业管理服务业绩。
3.2.3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12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0年12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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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