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荥阳煤电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五年)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荥阳煤电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五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0065,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 (以下称:招标方),位于河南省荥阳市国电大道1号,成立于2006年5月,一期2×600MW项目于2010年11月实现“双投”;2012年7月,两台机组均增容至630MW;2015年完成郑西供热改造工程,实现向城市供热电厂的转型;2019年12月完成机组供热“深度改造”、首站扩容工程,供热能力达1050MW,现为省会郑州主力热源点。
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为2×630MW燃煤机组发电供热的附属生产物,其影响产量主要因素为燃煤量,次要因素为入炉煤的发热量(或灰分)。招标方每台B&WB-1950/25.4-M型锅炉配置两台双室四电场除尘器,共设有三座干灰库储存电除尘器收集的粉煤灰,三座干灰库可以互相切换、互为备用,灰库直径为12m,容积均为2000m3。库底设有气化装置;库顶设脉冲袋式除尘器、压力真空释放阀、灰库料位计等设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投标方负责将招标方因2×630MW燃煤机组发电供热而附属生产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100%购买并自行处理。投标方应具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匹配的运输等能力。
本项目划分为标的物对等量化的2个标段:I标段:粉煤灰暂定为30万吨/年、炉渣暂定为4万吨/年、脱硫石膏暂定为5万吨/年。II标段:粉煤灰暂定为30万吨/年、炉渣暂定为4万吨/年、脱硫石膏暂定为5万吨/年。
2.3项目期限及数量
2.3.1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次月1日起,五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2销售数量:销售合同期内招标方2×630MW机组生产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本次招标粉煤灰数量暂定为60万吨/年、炉渣暂定为8万吨/年、脱硫石膏暂定为10万吨/年。(具体数量以实际运行数据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业绩等要求。
1、投标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方2016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粉煤灰购销合同,并提供合同业绩证明。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文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方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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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