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4机组制粉系统检修维护工程范围如下:
制粉系统检修维护工作(大、小修及所有维护检修工作)、磨煤机大修、分离器检修、磨辊检修、磨辊磨瓦焊接(焊接设备、焊丝、磨辊及衬瓦由招标方负责提供;焊接技术人员、磨辊磨瓦焊接工作及焊接设备维护由投标方负责)、减速机更换检修、制粉系统设备日常维护消缺、定期检查保养工作、临时检修、事故性抢修、设备定期轮换滚动检修、电气及热工控制系统的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投标方提供机组制粉系统维护的劳动力,不少于25名熟练的维修人员(其中:管理人员2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专职安全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维护人员22人,共计25人,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中人员配置要求)。
(2)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制粉系统检修维护工程范围如下:
制粉系统检修维护工作(大、小修及所有维护检修工作)、磨煤机大修、分离器检修、磨辊检修、磨辊磨瓦焊接(焊接设备、焊丝、磨辊及衬瓦由招标方负责提供;焊接技术人员、磨辊磨瓦焊接工作及焊接设备维护由投标方负责)、减速机更换检修、制粉系统设备日常维护消缺、定期检查保养工作、临时检修、事故性抢修、设备定期轮换滚动检修、电气及热工控制系统的维护等。具体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投标方提供机组制粉系统维护的劳动力,不少于13名熟练的维修人员(其中:项目经理1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维修人员11人,共计13人,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中人员配置要求)。
2.2其他:总工期:12个月,计划开始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1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两个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锅炉制粉系统维护的合同业绩,合同服务期须为一年及以上(含正在执行期的合同,执行期须满一年)。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2月01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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