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XX单位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GZ-2020-25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XX单位物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本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
3)提供公司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完税证明.
4)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相关证明资料等;
5)需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牌原件;
6)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 和中国 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网页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2月05日10时00分00秒---2021年02月10日19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5日10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5日10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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