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首站及部分管网建设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服务内容:供热首站及部分管网建设工程设计
2.3服务期:30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在华能新华电厂内新建供热首站,设计边界为供热抽汽管道阀门组最后一个阀门后1米处,(即6号机组主厂房墙外1米处)与华能新华发电责任有限公司6号机组供热改造设计边界连接;供热首站设计供热面积613万m2,供热负荷337.15MW。新建敷设供热管网(DN900两根),管沟长度约0.7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以来至少具备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热源或热网工程)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业绩的合同封面及签字页、技术要求的复印件等文件。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证书以及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3月30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4月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font-family: "microsoft yahei", Tahoma, Verdana, Aria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