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寿宁县医院委托,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 对[350924]JH[GK]2021005、寿宁县医院无影灯、骨科手术床、血透机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寿宁县医院无影灯、骨科手术床、血透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 (zfcg.czt.fujian.gov.cn)免费注册后使用会员账号在福建省 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14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A032022-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手术无影灯 | 5(台) | 否 | 详见招标参数 | 1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元
投标保证金:7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A032019-体外循环设备 | 血液透析机 | 2(台) | 是 | 详见招标参数 | 3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元
投标保证金:5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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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描述: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同时提供)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投标人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招标文件其他与此条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
包2
(1)明细: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描述: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同时提供)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投标人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招标文件其他与此条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
包3
(1)明细: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描述: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同时提供)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描述:投标人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招标文件其他与此条有冲突的,以此条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合同包2。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本项目。
四、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5-14 08: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医院
地 址: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景泰街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栋1604室
3.项目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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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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