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名称)(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20]1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2.1.1建设 | |||
| 2.1.3合同估算价:38001.54万元 | |||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20日历天。 | |||
|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7月30日 00:00,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8月20日 00:00, | |||
|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00:00 | |||
| 2.1.5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3)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4)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注: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 CA 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及国家验收合格标准。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 |||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勘察设计(含详勘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1)项目详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新建项目)、竣工图编制等;(2)项目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3)项目新建、修复管网、泵站改造、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道路恢复、景观绿化等);(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设计年限内无条件提供技术服务。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 | |||
| (1) | |||
| (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标准)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 |||
|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
|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 |||
|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标准)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
| 2、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 |||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市政管网相关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EPC总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19年06月24日以来,企业和拟派 ? 自2020年06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 自2021年03月2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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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 开标8室(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 5.2 逾期送达或联 系 人:李工 手机:136 8323 3285 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入网联系请点击 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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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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