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0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TYFB_FJJSZ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首先感谢各位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和参与,现对招标文件条款的作如下第二次答疑澄清: 1.根据2021年9月17日南昌市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停止执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洪建发[2021]21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接受的投标保证金取消“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再执行《南昌市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以及不再接受年度保证金。 2.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详见本第二次答疑澄清文件。 本次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在 交易网上下载修改招标文件后的澄清(答疑)文件。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