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车辆设备更新及轮辋超声波探伤机等客车专用检修设备大修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JCZ2021-180)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 现就轮辋超声波探伤机等客车专用检修设备大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10个包件,各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WTJCZ2021-180-1(补强喀什、阿拉山口站修所工装设备/ 购置油石校对研磨机等检修设备)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1 | 微机控制单车试验器 |
| 台 | 8 | 50000 | 库尔勒车辆段6台、乌鲁木齐西车辆段2台 |
2 | 5t叉车 | CPD50 | 台 | 2 | 350000 | 库尔勒车辆段 | |
3 | 钩缓拆装机(60T、70T各1台) | CPD30 | 台 | 2 | 250000 | 库尔勒车辆段 | |
4 | 移动式重车电动架车机(35T) | 35T | 组 | 2 | 300000 | 库尔勒车辆段 | |
5 | 旋铆机 |
| 台 | 1 | 50000 | 库尔勒车辆段 | |
6 | 苯气体浓度检测仪 | MX6 | 套 | 2 | 30000 | 库尔勒车辆段 | |
7 | 机车车辆压力表检定台式气压泵校验器 |
| 台 | 1 | 25000 | 库尔勒车辆段 |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单车试验器、钩缓拆装机、电动架车机生产商的销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相应业绩的用户使用良好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 2.如代理需出具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证明,涉及特种设备的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WTJCZ2021-180-2(直升直降自行走式登高车)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直升直降自行走式登高车 台 2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生产商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提供相应业绩的用户使用良好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 3.如代理需出具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证明。 WTJCZ2021-180-3(车轮车床)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3 车轮车床 台 2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后在国铁货车车辆段车轮车床设备的销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提供相应业绩的用户使用良好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 3、投标产品应通过权威的第三方机床检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4、投标方必须为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商,不接受代理。 WTJCZ2021-180-4(乌鲁木齐西车辆段喷漆库废气处理设备购置)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4 废气处理设备 套 1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废气处理设备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提供相应业绩的用户使用良好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WTJCZ2021-180-5(购置油石校对研磨机)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5 油石校对研磨机 台 1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设备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的技术审查。 3.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国铁单位投标设备的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 4.投标方须提供与销售业绩一致的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 5.投标人为生产方,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WTJCZ2021-180-6(轮辋超声波探伤机等客车专用检修设备大修项目)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6 微机超声波轮对自动探伤机大修 台 2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方需提供设备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的技术审查。 3.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投标设备的生产或大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与业绩一致的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大修设备名称、型号、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 4、投标方为同类设备的生产方,不接受代理。 WTJCZ2021-180-7(轮辋超声波探伤机等客车专用检修设备大修项目)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7 轮辋超声波探伤机大修 台 1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方需提供设备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的技术审查。 3.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投标设备的生产或大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与业绩一致的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大修设备名称、型号、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 4、投标方为同类设备的生产方,不接受代理。 WTJCZ2021-180-8(轮辋超声波探伤机等客车专用检修设备大修项目)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8 轮对荧光磁粉探伤机大修 台 1 2 25T钩尾销探伤机大修 台 1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方需提供设备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的技术审查。 3.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投标设备的生产或大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与业绩一致的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大修设备名称、型号、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 4、投标方为同类设备的生产方,不接受代理。 WTJCZ2021-180-9(轮辋超声波探伤机等客车专用检修设备大修项目)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9 轮对数控动平衡车床大修 台 1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投标方需提供设备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的技术审查。 3.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投标设备的生产或大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与业绩一致的良好使用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大修设备名称、型号、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 4、投标方为同类设备的生产方,不接受代理。 WTJCZ2021-180-10(购置数字超声波探伤仪和电瓶升降车等项目)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10 电瓶升降车 辆 2 2 数字超声波探伤机 台 2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数字超声波探伤仪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的技术审查。 3.投标方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生产商销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提供相应业绩的用户使用良好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投入使用设备名称、使用证明必须有证明人、联系 4.代理商需出具设备生产企业的授权证明。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9日18时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投标无效。 4.1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人员不能聚集,投标文件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10时0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三、招标文件获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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