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JK18-F101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超市社会化保障项目(招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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