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龙江化工 聚碳酸酯联合项目氧化空气压缩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1116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庆高新区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龙江化工 聚碳酸酯联合项目氧化空气压缩机采购项目(招标 2.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1套在中国境内苯酚丙酮装置中成功运行的业绩。(应提供供货合同、运行证明及使用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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