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透析机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2104N183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透析机维保项目(招标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招标采购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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