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长宁县城乡生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沿河雨污水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固【2020】5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国有资产经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20】51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 。
1.2本招标项目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长发改固【2020】51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 。
2.1 项目 2.2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3 工程 包括改建淯江河(长宁镇段)沿河雨污水工程等管网约5.5公里,配套附属。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 工程 包括改建淯江河(长宁镇段)沿河雨污水工程等管网约5.5公里,配套附属。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1 月 29 日 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 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