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评审因素“技术人员”取消变更为更正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评审因素“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来, 具有类似业绩, 每有一个得 1分, 本项最高得8分。 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作证;每个类似业绩能提供安装现场作业的图片的,每提供一个加1分。本项共8分。变更为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来, 具有类似业绩, 每有一个得 2分, 本项最高得14分。 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作证;;3、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评审因素“技术服务方案”分值做调整变更为更正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3月3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