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江安县环城路与竹都大道(东段)交叉路口市政绿地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投资[2020]4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20]4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正科兴工程咨询(成都) 。
1.2本招标项目由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江发改投资[2020]4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正科兴工程咨询(成都) 。
2.1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建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挖运、人行便道、市政管网、路灯照明、标识标牌、绿化、亮化等工程。
2.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2建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挖运、人行便道、市政管网、路灯照明、标识标牌、绿化、亮化等工程。
2.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8年01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8年01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 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