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高县罗场镇羊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县罗场镇羊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发改投[2022]15号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县罗场镇人民政府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县罗场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高发改投[2022]1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 。
1.2本招标项目由高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高发改投[2022]1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 。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座,污水收集管网约2.1公里,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购置安装配套附属设备(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2建设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座,污水收集管网约2.1公里,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购置安装配套附属设备(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 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