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中“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10.1类似工程业绩“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1)□不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现更正为:“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1)?不要求□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中共衡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号调度令》有关要求;本项目原定于2022年04月11日上午10:00时进行开标,现将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04月22日上午10:00时。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请以此公告为准,其他不变。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