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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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变更: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
基准价=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k1×k2 + 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k3
k1:指在计算基准价时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下浮比例,由招标人在开标会上现场从0.95、0.94、0.93、0.92、0.91、0.90 六个数据中随机抽取一个数据并作为基准价计算的依据;
k2:指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
k3:指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在基准价中所占权重。
k2+k3=1,且k3不得小于0.4。
k2和k3的设置不得少于3组(如K2=0.5、K3=0.5,K2=0.4、K3=0.6,K2=0.3、K3=0.7),K2和K3设置的组数及权重为: 1、K2=0.5、K3=0.5,2、K2=0.4、K3=0.6,3、K2=0.6、K3=0.4 ,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会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未上传清单封面扫描件,现已上传。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次补遗以附件形式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此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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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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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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