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剑阁县人民医院下寺院区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初步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人民医院下寺院区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2021] 1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劵资金、自筹等方式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1] 18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现代建设咨询监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剑阁县人民医院下寺院区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剑阁县人民医院下寺院区
2.3建设规模:新建门诊住院综合楼28000㎡及医疗设施设备,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污水处理站及道路、绿化、围墙等附属工程。
2.4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
2.6标段划分: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 /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5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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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