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监理)第2标段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21〕1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地铁集团 ,建设单位为 福州地铁集团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 共设车站9座,全线新建魁岐主变一座,工程概算投资约121.14亿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一期工程儒江站(不含)~下德站~马江渡站(不含马尾区已实施部分)~船政文化站(不含马尾区已实施部分)~罗星塔站(不含马尾区已实施部分)~青洲站,前期及土建共2站3区间,风水电及人防等共5站5区间。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委托实施监理的前期工程、土建工程(含人防)、风水电工程、装修工程等对应施工标段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监理,以及对应施工标段的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管片监理、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等工作内容。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暂按161515.1342万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22755477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暂定1644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并具备不低于甲级铁路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铁路工程监理甲级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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