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南溪区酿酒专用粮物流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11-511503-04-01-103346】FGQB-01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南溪区溯源农业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11-511503-04-01-103346】FGQB-017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达信建设发展 。
1.2本招标项目由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11-511503-04-01-103346】FGQB-017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达信建设发展 。
2.1 建设
2.2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建设面积约73064平方米,新建原粮低温仓房32000吨、中转立筒仓10000吨、临时中转贸易仓10000吨、物资储备库、酿酒专用粮加工整理车间2栋、原料钢板仓1600吨、标准厂房6栋、粮油物资交易配送中心、综合保障中心、生产研发中心等;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计划工期:30 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1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天,地质勘察在上述时间段同步进行〈如有〉,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以招标人施工安排计划为准)。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预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第三方审查、设计服务等内容。勘察包括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测量成果、地质勘察成果等勘察服务并配合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的勘察问题; 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服务等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
2.2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建设面积约73064平方米,新建原粮低温仓房32000吨、中转立筒仓10000吨、临时中转贸易仓10000吨、物资储备库、酿酒专用粮加工整理车间2栋、原料钢板仓1600吨、标准厂房6栋、粮油物资交易配送中心、综合保障中心、生产研发中心等;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计划工期:30 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15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天,地质勘察在上述时间段同步进行〈如有〉,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以招标人施工安排计划为准)。
2.4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预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第三方审查、设计服务等内容。勘察包括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测量成果、地质勘察成果等勘察服务并配合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的勘察问题; 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服务等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四川省省外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4.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并承担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四川省省外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0万元的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4.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并承担联合体成员的连带责任 。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 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