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补遗书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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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大安区牛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第一期)(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招标文件制作系统限制,无法更改招标文件内的内容,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 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0.2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 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 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 处理。 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 85 %并且低 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 均值 95 %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评审对象。 (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 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 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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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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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0.2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 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 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 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 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 处理。 某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评审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相应价格的85 %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有效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 95 %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 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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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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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 &&&&&&&&&&&&&&评审标准 | |
2.1.3 |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工程量清单说明”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中对投标人的要求。单价遗漏项超过总数2%作为废标处理,不平衡报价超过平均价的 10%作为废标处理。 |
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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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 &&&&&&&&&&&&&&评审标准 | |
2.1.3 |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工程量清单说明”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中对投标人的要求。单价遗漏项超过总数2%作为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算数平均值的±10%作为废标处理。 |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3日09时30分,变更为:2022年6月22日09时30分。
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3日09时30分,变更为:2022年6月22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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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四川盛安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2022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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