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僰王山中心镇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等三个打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发改固[2022]29号、兴发改固[2022]28号、兴发改固[2021]1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文僰苗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融资贷款、企业自筹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文僰苗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兴发改固[2022]29号、兴发改固[2022]28号、兴发改固[2021]15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1.2本招标项目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兴发改固[2022]29号、兴发改固[2022]28号、兴发改固[2021]15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8098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57600万元。
1.僰王山中心镇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新建面积约30000平方米农副产品交易区;升级改造约2000平方米农贸市场;新建集镇区约10公里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50吨);新建城乡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宽8米、16米市政道路约1.5公里等);新建占地约15亩集镇集散中心;新建智能交通系统;集镇区长度约8公里的三线下地;升级改造约1300平方米僰王山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约1500平方米文化广场;新建约1500平方米僰王山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提升改造僰王山镇城镇、景区重要节点风貌;僰王山镇高速路口至僰王山景区、僰人巨石阵景区沿路风貌改造及景观节点打造等。
2.兴文县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僰王山镇、共乐镇、仙峰苗族乡、大河苗族乡、麒麟苗族乡、五星镇、周家镇、九丝城镇、莲花镇,共计九个乡镇,项目占地面积总计约180亩,新建企业服务中心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总计约53000平方米(含共乐、五星、莲花、大河4个乡镇信息化中心),新建停车场总计约20000平方米,以及新建相应景观绿化、强电弱电、给排水、污水处理、消防、智慧系统、卫生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等。
3.兴文县光明新城夜间经济特色街区项目:花山公园区域绿化、山体亮化、建筑亮化、景观亮化;市民广场区域绿化、景观亮化、华府公园建筑亮化、华府公园秀演;西门上社区山体亮化、景观亮化;星光天地住宅区建筑亮化、景观亮化;恒阳国际住宅区景观亮化、建筑亮化;公园华府建筑亮化及AR秀演;甘泉洞改造及亮化;光明坝住宅建筑亮化等。
2.2计划工期:勘察、设计、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1.僰王山中心镇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新建面积约30000平方米农副产品交易区;升级改造约2000平方米农贸市场;新建集镇区约10公里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50吨);新建城乡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宽8米、16米市政道路约1.5公里等);新建占地约15亩集镇集散中心;新建智能交通系统;集镇区长度约8公里的三线下地;升级改造约1300平方米僰王山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约1500平方米文化广场;新建约1500平方米僰王山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提升改造僰王山镇城镇、景区重要节点风貌;僰王山镇高速路口至僰王山景区、僰人巨石阵景区沿路风貌改造及景观节点打造等。
2.兴文县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该项目涉及僰王山镇、共乐镇、仙峰苗族乡、大河苗族乡、麒麟苗族乡、五星镇、周家镇、九丝城镇、莲花镇,共计九个乡镇,项目占地面积总计约180亩,新建企业服务中心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总计约53000平方米(含共乐、五星、莲花、大河4个乡镇信息化中心),新建停车场总计约20000平方米,以及新建相应景观绿化、强电弱电、给排水、污水处理、消防、智慧系统、卫生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等。
3.兴文县光明新城夜间经济特色街区项目:花山公园区域绿化、山体亮化、建筑亮化、景观亮化;市民广场区域绿化、景观亮化、华府公园建筑亮化、华府公园秀演;西门上社区山体亮化、景观亮化;星光天地住宅区建筑亮化、景观亮化;恒阳国际住宅区景观亮化、建筑亮化;公园华府建筑亮化及AR秀演;甘泉洞改造及亮化;光明坝住宅建筑亮化等。
2.2计划工期:勘察、设计、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