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二期)工程勘察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110-511502-04-01-683132】FGQB-019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10-511502-04-01-683132】FGQB-019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1.2本招标项目由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10-511502-04-01-683132】FGQB-019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1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511亩,总建筑面积约52万m2。
2.2勘察服务期限为地基勘察报告20个日历天、地基加固设计20个日历天、详勘时间20个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场地地基处理专项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地基处理专项设计和边坡支护专项设计、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并按要求出具勘察报告及设计成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2.2勘察服务期限为地基勘察报告20个日历天、地基加固设计20个日历天、详勘时间20个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场地地基处理专项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地基处理专项设计和边坡支护专项设计、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详细勘察、施工勘察等并按要求出具勘察报告及设计成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勘察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 2017 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勘察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勘察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 2017 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勘察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