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叙州区商州镇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交通项目已由叙发展和改革局以叙发改基础产业【2022】12号、叙发改农经【202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叙州区商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叙州区商州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叙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叙发改基础产业【2022】12号、叙发改农经【2021】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叙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叙发改基础产业【2022】12号、叙发改农经【2021】1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1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 炳兴村、新华村、民乐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炳兴村泡桐包至大沟头林竹产业路项目新建林竹产业路2.8公里,4.5米宽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2、炳兴村桥沟头至火食田林竹产业路项目新建林竹产业路1.73公里,4.5米宽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3、新华组茶叶坪至大坪头林竹产业路项目新建2公里林竹产业路,4.5米宽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4、新华村油田组、顺河组漠河竹产业路曹家河坝至田湾头(坟湾头)新建漠河竹产业路1.7公里,3.5米宽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5、民乐社区村长久组至石船组产业道路项目新建产业道路2公里,3.5米宽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6、新华村高粟组漠河竹产业路河边上至坪头项目新建产业道路1.3公里,3.5米宽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7、新华村花兰组漠河竹产业路双河口至干岩子项目新建漠河竹产业路1公里,3.5米宽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6个月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 炳兴村、新华村、民乐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1、炳兴村泡桐包至大沟头林竹产业路项目新建林竹产业路2.8公里,4.5米宽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2、炳兴村桥沟头至火食田林竹产业路项目新建林竹产业路1.73公里,4.5米宽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3、新华组茶叶坪至大坪头林竹产业路项目新建2公里林竹产业路,4.5米宽水泥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4、新华村油田组、顺河组漠河竹产业路曹家河坝至田湾头(坟湾头)新建漠河竹产业路1.7公里,3.5米宽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5、民乐社区村长久组至石船组产业道路项目新建产业道路2公里,3.5米宽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6、新华村高粟组漠河竹产业路河边上至坪头项目新建产业道路1.3公里,3.5米宽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7、新华村花兰组漠河竹产业路双河口至干岩子项目新建漠河竹产业路1公里,3.5米宽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cm,强度不低于C25;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6个月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C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7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C级及以上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7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光盘(一式两套),其地点为 /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