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宜南拍[2022]02号
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受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将定于2022年7月21日(星期四 )上午10时整,在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拍卖南溪区仙源街道XC-D-01-08、XC-D-01-1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用地性质 | 建筑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出让期限 | 起始价 (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南溪区仙源街道XC-D-01-08、XC-D-01-13地块 | 84502 (约126.75亩) | XC-D-01-08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 XC-D-01-13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 | XC-D-01-08地块≤2.0; XC-D-01-13地块≤1.5 | XC-D-01-08地块≤22;XC-D-01-13地块≤25 |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 3180 | 5400 |
备注: 1、上述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2、上述宗地不设置土地出让底价; 3、无偿移交配套设施设置要求: (1)卫生服务站:将规划的XC-D-01-13地块所需配套面积集中落实在XC-D-01-08地块,按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建,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 (2)上述需无偿移交的配套设施应与建筑工程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并首次登记给南溪区人民政府指定部门。 4、项目建设要求及竞得人的义务: (1)XC-D-01-08地块地面停车位的20%、XC-D-01-13地块访客停车区的20%均须将充电基础设施安装到位,由南溪区发改部门监督实施。 (2)地下停车位设置按相关规定以适度宽松停车的原则加大车与车、车与墙和柱之间净间距,由南溪区住建部门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具体落实。 5、建筑高度:XC-D-01-08地块80米以下、XC-D-01-13地块40米及以下。 6、上述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溪区人民政府签订南溪区仙源街道XC-D-01-08、XC-D-01-1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自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不按期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履约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拍卖人和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建设内容及要求:XC-D-01-08、XC-D-01-13地块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宜规条〔2022〕宜南7号)。 7.实际出让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附宗地红线图为准。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宜宾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拍卖的地块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拍卖宗地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7月20日16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并加盖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章后)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ibin.gov.cn)和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yibin.gov.cn/)相关栏目内自行下载。
联系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王女士 咨询电话:0831—3323280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http://zygh.yibin.gov.cn/)
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溪区分局
2022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