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佳苑安居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文件(2)
致各投标人:
接监管部门通知,现对“红岭佳苑安居工程勘察设计/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信用得分评分标准”修改为:
2.2.4(5) | 信用得分评分标准 | 若招标项目所需为勘察和设计资质的,按照承担业务的投标人所属专业的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计算投标人(联合体)权重折算分值,使用同类(同专业)资质投标的联合体,按照组成联合体投标所属专业各投标人的开标当日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投标所属专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即投标人(联合体)权重折算分值=勘察信用综合评价得分*A1+设计信用综合评价得分*A2 &(示例:如XXX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入围条件要求企业勘察、设计(房建)、设计(市政)资质的信用,有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其中成员A单位承担本项目勘察专业业务,A单位勘察60日信用分为80分,成员B单位承担本项目设计(房建)专业业务,B单位设计(房建)60日信用分为85分,B单位设计(市政)60日信用分为70分,成员C单位承担本项目设计(市政)专用业务,C单位设计(房建)60日信用分为60分,C单位设计(市政)60日信用分为75分。投标人(联合体)权重折算分值=80*A1+75*A2) 其中,A1:指勘察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权重,为& 0.5& :;A2:指设计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权重,为:& 0.5& 。(注:勘察权重范围为0.3-0.7,设计权重范围为0.3-0.7,勘察设计权重和应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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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成都经开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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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