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兴文县太平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兴文县成渝双城经济圈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商贸展示区、物流综合集散中心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发改固〔2021〕129号、兴发改固〔2022〕22号、兴发改固〔2021〕1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兴发改固〔2021〕163号、兴发改固〔2022〕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1.2本招标项目由 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兴发改固〔2021〕163号、兴发改固〔2022〕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1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兴文县太平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该项目占地约60亩,拟建一座供应5万吨/天水厂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新改建输配水管网约100千米。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占地约35亩,建设3万吨/天水厂及配套管网和附属设施;二期工程占地约25亩,建设2万吨/天水厂及配套管网和附属设施。
2.兴文县成渝双城经济圈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商贸展示区、物流综合集散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商贸展示区,建筑面积约68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物流综合集散中心,建筑面积约98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备设施。
总投资:兴文县太平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13亿元;兴文县成渝双城经济圈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商贸展示区、物流综合集散中心工程总投资约为6.78亿元。共计总投资约9.91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8.31亿元,设计费用约0.28亿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该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含后期的缺陷责任期)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2.2建设地点: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兴文县太平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该项目占地约60亩,拟建一座供应5万吨/天水厂及其附属配套设施,新改建输配水管网约100千米。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占地约35亩,建设3万吨/天水厂及配套管网和附属设施;二期工程占地约25亩,建设2万吨/天水厂及配套管网和附属设施。
2.兴文县成渝双城经济圈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商贸展示区、物流综合集散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商贸展示区,建筑面积约68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物流综合集散中心,建筑面积约980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备设施。
总投资:兴文县太平自来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13亿元;兴文县成渝双城经济圈商贸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商贸展示区、物流综合集散中心工程总投资约为6.78亿元。共计总投资约9.91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8.31亿元,设计费用约0.28亿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该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含后期的缺陷责任期)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