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110kV变配电系统改造项目施工补遗书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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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110kV变配电系统改造项目施工调整如下:
一、新增内容如下:本项目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含税的合同,并向招标人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应为国家规定的税率,原则上设备类增值税率为13%,安装类增值税率为9%,服务类增值税率为6%。若遇国家政策变化对税率进行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并据此相应调整含税总价。
报价时,税金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即增值税额按9%,附加税按0.313%统一填报。签订合同时,设备类报价需还原为不含税报价,结费时设备类统一按13%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安装类按9%开具增值税发票,服务类按6%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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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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