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SEC-连云港项目-便携式检测仪及校验仪(WZ20230130-3809-241-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便携式检测仪及校验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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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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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多点 可燃气/H2S/O2/CO/VOC 0-100%LEL/0-25%VOL/0-300ppm/0-100ppm | 2.00 | 台 | 包1-便携式检测仪及校验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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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红外气体摄像仪\-20-300℃ 热灵敏度:≤0.025℃;探头分辨率:≥320×240 | 1.00 | 台 | 包1-便携式检测仪及校验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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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多点 可燃气/CO/H2S/O2 0-100%LEL/0-100ppm/0-25%VOL/0-300ppm | 3.00 | 台 | 包1-便携式检测仪及校验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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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单点 H2S 0-100ppm | 3.00 | 台 | 包1-便携式检测仪及校验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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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便携式气体探测器\多点 气态烃 0-100%LEL | 3.00 | 台 | 包1-便携式检测仪及校验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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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7 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8 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3.1.9 仪表生产商应具有国际或国内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供货商提供的便携式气体检测器、便携式设备通讯器、本安平板电脑、红外气体热像仪和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等设备必须提供防爆认证,保证所要求的检验由经法定授权的机构以及买方指定的检验所进行。 3.1.10 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除了提供规格书、偏差表,还必须提供便携式气体检测器、便携式设备通讯器、本安平板电脑、红外气体热像仪和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等设备及所有附件的技术规格样本。供货商必须提供技术规格偏差(离)表,偏差(离)表应对强制性条款、建议性条款逐项说明。 3.1.11 供货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近5年内(2017.1~2021.12)便携式气体检测器、红外气体热像仪和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仪等设备不少于3个在国内大型石化企业生产装置或罐区、大型商业原油库、石油储备库等同类工况成功使用的业绩。提供业绩清单包括:合同复印件、用户单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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