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
2.2 建设规模: 5.98MWp (直流侧)、 4.88MW (交流侧)。
2.3 计划工期: 2023 年 7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23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 监理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光伏区、开关站及送出工程、集电线路、综合用房、道路施工等整个工 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试验及检查检测、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 收和最终交付投产,不包含储能。
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 勘察设计部分:整个工程项目的地形测绘,设计优化、施工图勘察设计(含安全 设施设计、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消防设计) ,设备材料技 术规范书,试桩,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和现场服务等。 EPC 承包单位带初步设计方案 投标,初步设计方案应优于可研设计方案。若与发包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工程量差别较大时 (10%及以上),需提供详细说明或计算过程。
(2) 设备材料部分:发包人提供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光缆及其附件设备(不含 低压电缆头),具体详见附件二;其余设备和材料由承包人采购、供货,所有设备和材料 (含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 由承包人负责卸车、保管、二次倒运等。为保证设备性能和 质量, 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发包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 且不得是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3) 建筑安装部分:整个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光伏发电厂区、开关站、生活综 合用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建筑安装工程,包括设计优化后的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地基处理、检修道路、改建道路、进站道路等基础施工, 支架及组件安装, 电气一次、二次设备及系统, 包括施工用电、用水、办公和生活临建) ;项目试验 (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调试、试 运,涉网试验,光伏场区性能试验) ;检查测试 (工程桩检测开关站地基检测;组件安装前 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 红外、 IV、隐患、 EL 、功率等检测内容)等,最终取得转商运手续。
(3) 其他服务包括:对外协调(含电网、政府、村民、选址意见书),协助发包人开 展土地征租工作, 负责红线外集电线路、施工便道、设备堆场及其他临时用地等租赁、赔偿 工作;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含通信通道合同费用, 直至项目 调度签证卡办理完成) ;集控数据接入接入集团公司和河南公司集中控制中心;工程阶 段验收 (含质量验收及等保测评、水保、环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治安反恐、防 雷检测、环保应急预案、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工作并取得批复意见) ;配合项目整体验收移 交生产,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项目智能场站设计施工调试服务。
本项目开关站与送出线路的的设备、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 送出工程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一:本项目标段划分及本标段合同施工范围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承包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 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 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 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 这些手续、建筑、设备或服务, 由 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承包人资格要求
3.1 承包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承包人必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近 5 年(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须具有 1 个 6MW 及以上光伏工程 的施工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 能反映设计、供货、施工等工作内容及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 否则视为 无效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单位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法人。
3.3.2 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 单位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6MW 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 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能反映设计工作内容以及设计工作验收证明 或项目投运证明或项目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近 5 年为 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
3.3.3 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应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 有近 5 年至少 1 个 6MW 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 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能反映供货、施工等工作内 容,以及项目投运证明或项目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近 5 年 为 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
3.4 承包人须具备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5 承包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 1 个总装机容量 6MW 级及以上 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 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否则视 为无效业绩)。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的近三年每 年净资产大于 0。
3.7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7.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承包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 9 时至 2023 年 6 月 9 日 17 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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