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船发动机有限公司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铸造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铸造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
招标内容与范围:铸造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铸造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铸造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3.1 资质条件:
3.1.1 对企业的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对企业资质的要求
(1)单一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任一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单一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任一联合体成员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单一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近三年企业的财务报告(2020-2022年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和2023年1-9月企业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
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及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拟担任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且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5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投标人公司注册,否则将被否决投标。本项要求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2023年4-9月的社保参保证明【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未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本项要求须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的注册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2023年4-9月的社保参保证明【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质量认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
单一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在有效期内ISO质量认证体系或质量认证证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员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已经签订了针对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指定了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成员不能与其它企业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提交各自的资质文件。
3.8业绩要求:
3.8.1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承担过一项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设计费500万元及以上)或铸造类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不限金额)。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8.2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承担过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铸造类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限金额)。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公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7日23时00分00秒---2023年11月02日00时00分00秒
铸造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铸造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建设地址:
本工程名称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铸造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宜昌市北站产业园鸦鹊岭片区。
2.2、工程概况:
本项目新建建筑包括:101#铸铁车间,102#铸钢车间,103#铸钢清理车间,104#铸铁清理车间,201#动力站房,202#变配电室,203#危废库,204#化学品库,205#固废堆场,301#综合楼,新增建筑面积约6224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承包范围:
铸造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可研批复标准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及专业工程、建筑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总图工程与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工程采购及安装。
(2)设计范围:
序号 |
设计范围 |
备注 |
1 |
项目总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室外管网、道路、绿化景观设计) |
按照可研批复的投资标准范围内进行设计。 |
2 |
项目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不含厂区管理系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
3 |
室内装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按照可研批复的投资标准范围内进行设计。 |
4 |
设备基础施工图设计 |
|
5 |
屋面系统及光伏 |
|
(3)施工范围:
包含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图纸中所载明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结构、给排水、暖通、强电、弱电、设备基础、室外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绿化、管网及相关配套工程)及光伏等专业的施工,
(4)工程总承包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直到缺陷责任期结束。
(5)发包人委托的项目不限于上述项目,如另有委托,协商增补。
(6)工程范围不包括:本项目的征地、拆迁与青苗补偿、工程勘察及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咨询(过程控制及工程结算)、工程监理、五通一平,家具及软装(办公室等区域的内部精装修设计、施工)、厨房设备及用具的采购安装工程、幕墙、精装修和景观绿化二次深化设计、以及红线外的高压配电工程、燃气工程及市政管网接口的设计和施工等工作,这些工作由发包人承担。
2.4计划工期: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合同完成地方监管机构备案之日起。
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
施工总工期:400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4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5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要求设计,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布的现行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对企业的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对企业资质的要求
(1)单一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任一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2)单一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任一联合体成员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单一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近三年企业的财务报告(2020-2022年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和2023年1-9月企业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
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全部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及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拟担任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且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投标人公司注册,否则将被否决投标。本项要求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2023年4-9月的社保参保证明【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需提供未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本项要求须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的注册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2023年4-9月的社保参保证明【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质量认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
单一投标人或投标人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在有效期内ISO质量认证体系或质量认证证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员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已经签订了针对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指定了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成员不能与其它企业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提交各自的资质文件。
3.8业绩要求:
3.8.1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承担过一项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设计费500万元及以上)或铸造类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不限金额)。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8.2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承担过一项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铸造类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限金额)。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公章。
4、招标文件发售期:2023年10月27日23时至2023年11月2日0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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