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梁河糖业芒东工厂蔗渣堆场建设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11-14 0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2023年梁河糖业芒东工厂蔗渣堆场建设改造

1.招标条件

2023年梁河糖业芒东工厂蔗渣堆场建设改造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中粮梁河糖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X23ZBTJ094

2.2项目名称:2023年梁河糖业芒东工厂蔗渣堆场建设改造项目

2.3建设地点:中粮梁河糖业有限公司勐养工厂、芒东工厂

2.4招标范围:建设面积约1330㎡(28*45m*12m),完成后可存放压实蔗渣约2000t,满足生产使用和蔗渣存放的安全、环保要求。实际建筑面积与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建筑面积与工程量为准,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378.82163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中标人完成项目施工向招标人报送完工验收请示时间为准)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签订合同能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4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出具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出具任命书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注:如配备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体现负债率、现金流,并对真实性做成承诺)或银行出具的距投标截止之日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

3.6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声明盖单位公章;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书面声明盖单位公章)。

3.7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至开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8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至开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盖单位公章;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盖单位公章)。

3.10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

3.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及《中粮糖业关于串通投标行为认定管理细则(试行)》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无关联关系、无串通投标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盖章截图。

3.13投标人不得为中粮集团和中粮糖业供应商黑名单中的单位(黑名单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文件格式附件13)

3.1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上述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按按无效投标处理。

4.凡有意参加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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