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6家火电单位碱类物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吉林公司是 在吉林区域的省级公司,目前,吉林区域在运火力发电机组17台,总装机容量491万千瓦,其中,双辽厂5台机组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吉林厂4台机组总装机容量69万千瓦,江南公司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66万千瓦,长热一厂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延吉公司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42万千瓦,白城厂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44万千瓦。本项目不分标段,采用统采分签分付形式。项目单位为: 吉林电力有限公司双辽发电厂、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 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 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厂。
2.1.2 招标范围:公司所属六家火电企业生产用液碱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运输、卸货服务等,预估总量液碱1740吨。液酸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2.1.3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首次通知送货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或合同到货结算数量达到合同签订总数量。数量与日期任一到期则合同自动终止。
2.1.4 交货地点: 吉林电力有限公司双辽发电厂位于吉林省双辽市郑兴街1288号;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35号; 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吉林市高新开发区吉林市汽车工业园区环山街99号; 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一厂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小城子街6789号; 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5555号; 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热电厂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电厂路100-8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
(3)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碱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至少有1份合同供货量2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液碱样品化学成份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3-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