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工程和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 工程一体化堆顶组件设备采购。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 、6 号机组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海阳市留 格庄镇邵家庄村以南(冷家庄和董家庄原址),计划建造 2 台机组。
广西白龙核电 1 、2 号机组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计划建 造 2 台机组。
2. 招标范围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工程和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工程一体化 堆顶组件设备采购。一体化堆顶组件设备采购范围包括设备供货(含 MZ04 存 放架)与现场拼装。
1)一体化堆顶组件设备由 MV10 设备本体和MZ1J 悬臂吊、MA20 控制棒驱动 机构冷却风机、EW77 杂项电缆组件连接器、MZ04 存放架等组成。
2)一体化堆顶组件现场拼装须完成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 核工院)提供技术文件上要求的所有部件和零件的现场卸车、转运、吊装、拼 装与组装等工作。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工程和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1、2 号机组工程一体化 堆顶组件设备现场拼装采购,具体服务内容:
承包方应根据合同附件、图纸(图册)、设备规格书、采购方批准的工程进度完
成一体化堆顶组件的所有部件和零件的到货卸车、二次搬运(转运)、接收、检 查、测试、拼装(含吊装和组装)、无损检测、操作试验、电气/仪控试验、涂装、 清洁、拼装后的包装、车板交货、配合调试、试运行等。其中一体化顶盖要求整 体包裹保护套(保护套具备防火和防雨功能,吊装和运输时不需拆除),新增两 个 IHP 包装开口:上部开口,要求方便打开和闭合,方便上部吊装;下部开口, 方便进行日常维护、检查。
(1)主要工程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拼装场地设施布置、建设、维护(包括场地处理、临时支撑平台施工、及拼装厂 房建立),施工机械设备准备,通道搭设,拼装施工中及拼装完成后的清洁、成 品保护、除湿和保温措施、防雨、抗风、防雷等自然环境防护。
拼装施工中及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压力容器顶盖(含控制棒驱动机构棒行程壳体) 运输(临时存储场地运输至拼装场地)、翻转吊装就位于临时支撑上、运输容器 拆除,压力容器顶盖上所有物项拼装和包装,在设备供货发运前完成竣工文件提 交,尾项处理。
压力容器顶盖上所有物项安装,包括但不限于:
u 导向罩与延伸段组件安装
u 提升杆安装
u 下屏蔽罩安装,放气管安装
u 保温层安装
u CRDM 线圈组件安装、测试试验
u 中屏蔽罩安装,放气管端塞安装
u 上屏蔽罩安装,围筒外放气管安装
u 风机支撑及外操作平台安装
u DRPI 安装,测试试验
u CRDM 和 DRPI 电缆端接与测试试验
u 内操作平台安装,起重三脚架安装
u 风机(MA20)组件安装
u 堆顶上杂项电缆组件(EW77)安装
u 放气管可拆卸段安装
u 电缆安装,电缆桥架绞盘安装,端接面板安装
u 悬臂吊(MZ1J)组件安装与安装后实验
u IHP 清洁、包装
u IHP 在现场拼装场地、交付前的存储维护和成品保护,协助 IHP 向核岛 运输和吊装过程中的储存维护和成品保护。
(2)施工临建场地(含拼装场地)的建设及设施的维护。
(3)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现场建安承包商测量 IHP 吊装水平度不合格, 协助核实原因,为 IHP 吊装水平度调整提供必要的工具以及技术指导。为 IHP 现场存储维护提供必要的指导及支持,并为保证 IHP 现场包装完整性密封性提 供一定的材料)、文件(包括接口资料提供)、业主办理有关许可或运行取证支持 等;
(4)调试服务:协助采购方完成调试及试验,如首次启动、首次冲水、热试、 装料前后试验、试运行等重要试验、参与确认试验结果, 参与解决现场出现的相 关问题,分析原因,提供解决建议。
注:具体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边界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法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 行政处罚信息,未在经营异常名录中;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全国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法人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在评标期 间尚未解除的)。
3.3 有第三方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或政府官方机构/平台提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公司法人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2 月)无犯罪证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当地政 务 APP 或公众号搜索按步骤办理证明。例:上海随申办 APP、浙江浙里办 APP、 北京平安北京公众号;公司法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刑事犯罪记录)。
3.4 近 18 个月(至 2024 年 2 月)内投标人应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 录。
3.5 近 36 个月(至 2024 年 2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 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3.6 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2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 利权、侵犯著作权等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 事法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 同代理商之间(按需)。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 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须建立 HAF003 或同等核级质保体系。
3.10 制造商持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 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4 月 1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