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中烟工业 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厂房制丝、卷包车间环氧彩砂地坪工程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中烟办[2019]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中烟工业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695.9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重庆中烟工业 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厂房制丝、卷包车间环氧彩砂地坪工程材料供应、运输、仓储、现场施工、验收、检测检验及保修服务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5 工期要求:50日历天(根据项目总体实施进度和地坪施工工序进行细化,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明确的缺陷责任期超过24个月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明确的缺陷责任期为准)。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1 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2.2 业绩类别及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规模:单项环氧彩砂地坪施工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