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冶综合技改项目EPC总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4月17日17时00分00秒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冶综合技改项目EPC总包 ,招标人为中核沽源铀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见相关附件)为基础,EPC总承包单位设计范围:初步设计、专篇设计与评审、预算及清单、施(竣)工图编制。施工范围为:1)新建磨矿浓密厂房、氧压浸出2号厂房、过滤及产品制备厂房、分离及工艺水处理厂房、电石渣库;2)改造萃取厂房、粗碎厂房、铀产品库、钼酸铵产品库、淋浴室(利用现工艺水处理厂房一层改造)、生产控制中心(利用现工艺水处理厂房二层改造);3)改造更新水冶厂区给水消防管网、部分厂外输水管道。总建筑面积约18662.4平方米,总项目投资约23558.07万元。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西辛营乡沽源铀业水冶厂和尾渣库区域内
工期: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5日。
一、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上报,专篇设计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专家评审;2、磨矿浓密厂房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3、其他施工图设计:按照本项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里程碑节点为基础,承包人(设计部门)须在投标文件中制定详细的设计进度计划,依此签订合同作为附件,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二、施工阶段:
1、2024年12月完成磨矿浓密厂房建设,破磨系统并线,带料运行;2、2025年12月完成过滤及产品制备厂房、分离及工艺水处理厂房、电石渣库建设内容;3、2026年6月完成氧压2号厂房、剩余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具备联动试车条件;4、2027年3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工作。
招标范围: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设计、公用设备采购、施工以及系统的单项调试、联合调试等全过程承包,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需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目标及生产投运的所有条件包含但不限于:
(1)设计
序号 |
其他任务清单 |
备注 |
1 |
初步设计编制及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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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标设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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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预算及清单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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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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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设施设计、职业卫生、消防专篇编制及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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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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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磨矿浓密厂房
主要包括工艺安装工程、原粗碎厂房工艺安装工程、厂房一般土建工程、中间矿仓、皮带廊一般土建工程、水池、给排水工程、照明及防雷接地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电力)、电气工程(照明)、通信工程 、自动化工程、除尘系统等。
(3)氧压浸出2号厂房
主要包括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厂房一般土建工程、钢操作台、给排水工程、照明及防雷接地工程、通风、暖通、循环水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工程。
(4)过滤及产品制备厂房
主要包括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厂房一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及防雷接地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循环水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工程、既有浸出厂房改造暖通工程。
(5)分离及工艺水处理厂房
主要包括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厂房一般土建工程、水池、给排水工程、照明及防雷接地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工程。
(6)电石渣库
主要包括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厂房一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及防雷接地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
(7)萃取厂房
主要包括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配电室一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及防雷接地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工程。
(8)生产控制中心
主要包括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主厂房一般土建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工程。
(9)铀产品库
主要包括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厂房一般土建工程、照明工程、通风工程、监控系统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
(10)钼酸铵产品库
主要包括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主厂房一般土建工程、照明工程、通风工程、通信工程、给排水工程。
(11)淋浴室及洗衣房
主要包括工艺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主厂房一般土建工程、照明工程、通风工程、通信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安装工程。
(12)锅炉房
主要包括主厂房一般土建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
(13)室外工程
主要包括水冶厂区平整场地、填挖方、浆砌片石护坡、绿化、道路及铺砌场地、人行道、道牙、浆砌片石盖板沟、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挡土墙、栏式护栏;废水处理设施区平整场地、填挖方、铁丝网围墙、铁大门、绿化、道路及铺砌场地、草皮护坡、道牙、浆砌片石盖板沟、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浆砌块石挡土墙、浆砌片石护坡、栏式护栏;室外综合管线主要包括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工艺厂区管线。
(14)厂外工程
主要包括厂外输水管线更新。
- 系统工程
总承包单位需结合本项目特点及费用情况,采用必要的信息化手段,提升项目管理能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或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投标截止日之前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3.4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或工程师、档案、造价等参建人员应满足本项目总承包管理人员配备和专业资格要求,总承包项目组常驻施工现场人员配备满足发包人要求(提供职称或人员资格证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3.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具有工程总承包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7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盖章。
②投标人须提供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并盖章。
③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盖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4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