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甘孜州巴塘县,西藏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昌波水电站装机容量826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供货期为32个月,初拟为2024年5月~2026年12月。因工程建设进度或招标进度调整,则相应调整供货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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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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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6年钢材采购 |
昌波水电站2024年-2026年钢材采购,采购总量约为51161吨 |
1000 |
本次招标的是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2024年~2026年钢材采购,所需的钢材总重量约为51161吨,其中热轧光圆钢筋重量约为4252吨;热轧带肋钢筋重量约为41877吨;型钢重量约为5032吨。
注:
1、以上钢材用量均为估算用量,具体交货时间及供应规格、数量以招标人采购订单为准。
2、供货期为32个月,初拟为 2024年5月~2026年12月。因工程建设进度或招标进度调整,则相应调整供货期。
3、交货地点:昌波水电站施工现场业主指定的仓储位置,金沙江左岸交货地点为巴塘县苏洼龙乡王大龙村±20Km范围;金沙江右岸交货地点为芒康县安麦西村±20Km范围。左岸供应量约46613t,右岸供应量约4548t。自然条件、道路状况及运输里程由投标人自行测定。
4、交货方式:板车交货。
5、质量标准:卖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以下钢材国家标准规定提供合格的钢材。
(1)GB/T1499.1 -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
(2)GB/T1499.2 -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
(3)GB/T 701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4)GB/T 702 《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GB/T 706 《热轧型钢》;
(6)GB13788 《冷轧带肋钢筋》;
(7)GB/T 17505 《钢与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上述标准均应以最新年号为准,合同执行中若有新标准颁布时执行新标准,且不限于上述标准,执行新标准也不增加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2026年钢材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为钢材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钢材年产能300万吨及以上,产能证明应提供钢材生产企业年产能的书面说明、钢材生产线说明及主要设备清单,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2)具有有效的钢筋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量不少于5万吨的钢材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应具有本次招标主要钢材(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Ф18-Ф32)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独家销售授权,且对本次招标主要钢材(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Ф18-Ф32)只能使用一家钢材生产企业的产品参与本次投标,钢材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上述第7项的要求。
9.生产企业可以以自身名义或对本次招标主要钢材(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Ф18-Ф32)仅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主要钢材(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Ф18-Ф32)生产企业不得和其经销商同时投标。
10.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19 18:00到2024-04-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