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火电厂 2024 年 6 月-2027 年 5 月燃煤 接卸人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6 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黔东火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   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 8km。镇远县东面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和湖南省新晃侗族 自治县毗临,南面与三穗县、剑河县为邻,西面与施秉县相连,北面与石阡县、 岑巩县接壤。

厂址西侧靠近 320 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 320 国道在 厂址北面约 0.8km 处设有互通出入口;厂址北面约 0.4km 处为青溪 220kV 变电站, 东面和南面为山地。湘黔铁路从厂址西面约 3.0km 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 溪站。

黔东公司铁路专用线从羊坪车站接轨,铁路贯通线长 11.8km。厂内企业站 设五股道:二重二空一机车走行线,有效长 850m,另有一股机车整备线和一股 卸油线,电厂入厂来煤均为铁路运输。

现就黔东火电厂 2024 年 6 月-2027 年 5 月燃煤接卸人工服务项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公司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人式选择承包人。

2.2 招标范围

2.2.1 黔东火电厂 2024 年 6 月-2027 年 5 月燃煤接卸人工服务项目主要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1.依据铁路相关规定、招标方来煤计划完成从羊坪火车站至厂内燃 煤的短途倒运、两台机车驾驶、调车等工作。

2.2.1.2.接卸排系统运转调度管理、羊坪站入厂煤车辆协调、车辆技术检 查、取重排空操作,以及燃煤接卸所需的运行管理工作。


2.2.1.3.燃煤倒运、机车、接卸排相关设施的日常巡视检查、定期工作、 卫生清理,以及设施检修维护的配合等工作。

2.2.1.4.入厂煤轨道衡计量操作及相关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采样编码的 编制及相关数据的报送。

2.2.1.5.全员安全培训、技能培训、行业取证培训, 项目部的 7S 管理、班 组建设、安全各类台账及工器具管理, 以及所辖业务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分 析归类、报送等工作。

2.2.1.6.铁路运行所辖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工厂站内卫生 清理工作。

2.2.1.7 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劳保用品、办公用品, 以及为完成本 项目所需相关工作。

注:本招标项目的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采用 固定成本+管理成本承包方式。固定成本是全额用于燃煤接卸工作人员(不含项 目管理人员 2 人)的价款。投标人仅对管理成本(风险金、管理费、保险费、 利润、税金等)进行竞价,固定成本根据招标人给定的金额汇入总价。

2.3 工期要求

2.3.1 工期期限:2024 年 6 月 1 日-2027 年 5 月 31 日

2.3.2 承包人应提前 5 天派骨干人员到招标人工地熟悉现场和设备情况,办 理进场、安全培训等手续,项目管理人员提前进场,维护人员必须在进场交接前

3 天进场熟悉设备、完成招标人组织的资质认证考试, 2024 年 6 月 1 日 00:00 与 原单位正式交接,履行合同义务。

2.3.3 本合同执行 6 个月后,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内容主要依据承包人的月度考核记录、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详见附件六 工程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如最终评价结论为不合格,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劳务外包服务或铁路运输服务,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 1 个同规模(20 人及以上)劳务外包服 务项目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 业绩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年(2021-202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 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

3.6.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2 投标人没有处于禁止投标的范围和 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

3.6.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4 月 25 日至 5 月 6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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