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20242601000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张掖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电新能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南滩光电产业园100MW光伏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长电新能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南滩光电产业园100MW光伏项目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安阳乡、花寨乡,海拔高程约1870m,场址面积约2.5km2。场址范围内为戈壁荒滩,地形平坦。场址西侧有省道S301通过,交通条件便利。本工程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拟通过1回110kV线路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包括光伏区、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110kV送出工程及对端站间隔改造、15MW/6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勘察设计、设备(不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采购)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及保管、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以及办理建设手续、质量监检、并网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各类关系协调等(含对端变电站站内协调),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计划工期
工期为153日历天。计划2024年5月15日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9月15日前并网发电,2024年10月15日前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项国内已完工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联合体各方的业绩予以认可;须提供合同及业主出具的投运或完工证明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类型及具体工作内容);
(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100MW及以上的集中式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任职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自2020年至2022年无连续两年亏损(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