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集团露天矿矿坑抽水运维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2024-05-10 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


1.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按照甲方要求,对露天矿矿坑由于日常积水、季节性降水、岩体渗水等原因,造成矿坑设备作业区域、采煤区域、其他采掘作业区域等处不同程度的积水进行及时抽排,并对安太堡露天矿、安家岭露天矿的二级泵站及以下和东露天矿的现有抽排水系统涉及的所有设备、设施(各类水泵、发电机组、控制电柜、排水管线、变电站及相应的供电系统等)进行日常值守看护、检查维护保养、安装拆除移设(不含二级泵站)等工作,保证甲方生产工作正常进行。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平朔集团安太堡露天矿、安家岭露天矿、东露天矿。

2.5报价形式:年度总价(万元/不含税)。年度总价=汛期单价×3个月+非汛期单价×9个月。

报价包含施工所需人工、材料、车辆、机械设备、工器具、班中餐、劳动保护费、培训费、国家规定的保险费、管理等所有费用。

2.6最高投标限价:216万元(不含税)。汛期(7-9月,3个月):21万元/月(不含税)、非汛期(1-6月、10-12月,9个月):17万元/月(不含税)。

2.7付款方式:招标方将按照以下进度和条件向投标方支付合同价款:

1、按季支付。甲方每季度底对当季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甲方签署验收报告,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考核验收报告和当季度工程量表支付当季费用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2、合同期满后,进行合同总验收,从甲方总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个月,达标并满足甲方要求后,向乙方支付质保金。若因乙方管理方面原因,年度考核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质保金。

3、结算时乙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税务局设定的税率执行,若乙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价格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最终单价,甲方不承担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同价款。

4、如乙方出现违约责任中规定的违约情形,甲方按合同规定在当月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

3.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5-9上午9:00到2024-5-23下午17: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5-9上午9:00到2023-5-24下午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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