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公司)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于2002年9月得到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总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500万吨。经过数年艰苦努力,第一条生产线于2008年12月30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煤制油公司油品罐区控制室现有抗爆措施不满足《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 GB/T 50779-2022 的抗爆要求,为有效地保护人员集中场所内部操作人员和自控系统、设备设施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拟对煤制油公司油品罐区控制室进行抗爆改造。
2.1.2招标范围:煤制油公司油品罐区控制室抗爆改造项目。
2.1.3计划工期:2024年9月30日。
2.1.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1.5工程档案:执行招标人工程档案标准。
2.1.6项目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煤制油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份石油化工企业或煤化工企业建筑物抗爆改造工程设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业绩要求等主要信息如合同内未明确可由用户出具用户证明里载明或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经合同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个石油化工企业或煤化工企业建筑物抗爆改造工程项目经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1个石油化工企业或煤化工企业建筑物抗爆改造工程设计负责人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1 16: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6 16:3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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