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5月-2025年6月,具体根据招标方检修时间确定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其他技术改造-锅炉水冷壁吹灰区域防磨改造及末级过热器材质升级施工负责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1号锅炉水冷壁吹灰区域防磨改造(1024根水冷壁,2048道焊口焊接,吹灰器封箱制作焊接)及1号锅炉末级过热器材质(89屏末级过热焊接)施工,包含管道割除、焊接,管排整形,大包保温拆除、恢复,焊接后热处理,焊口检测,脚手架搭、拆等工作;编制焊接工艺卡,无损因更换管道造成其它管道及设备拆解的恢复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技术改造-锅炉水冷壁吹灰区域防磨改造及末级过热器材质升级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A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火电厂锅炉受热面换管检修合同业绩。
(2)火电厂锅炉受热面安装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4-27 07:00到2025-05-07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微信同号) 1881009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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