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南雄市江头镇大汉风电场一期

   2025-05-12 IP属地 河北省 移动/全省通用1
核心提示: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韶关南雄市江头镇大汉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风场及集电线路工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韶关南雄市江头镇大汉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风场及集电线路工程EPC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广东华电南雄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主田镇、江头镇、邓坊镇、黄坑镇。

2.2 项目规模:韶关南雄市江头镇大汉风电一期项目50MW/35kV集电线路、风场;韶关南雄市江头镇大汉风电(二期)项目:30MW/35kV集电线路、风场/扩建220kV升压站间隔。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投产日期202511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施工总承包-大汉风电场一期(二期)项目风场及集电线路工程EPC(CHDTDZ046/16-ZB-35301):

韶关南雄市江头镇大汉风电一期项目: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招标人仅提供核准文件、站址范围、线路路径初步选址。除甲供设备(风机、塔架(含锚栓)、箱变)的采购外其它所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除甲供设备(风机、塔架(含锚栓)、箱变)外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和供应;风电场等所有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施工(含环水保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业主已办理的除外),办理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题报告、各类证照以及因项目实施各阶段设计方案调整及电网公司要求所造成的相关专题调整报告和文件等编制、评审及获取批文,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开工报建手续,承包人保证项目建设手续合法合规;负责项目建设用地、施工用地、临时用地征租地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线路塔基的青赔、征租地补偿费、协调工作经费、税费、建设用地招拍挂费用及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契税、土地使用税(仅限于建设期)、林木砍伐变更手续办理、林地恢复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环境保护补偿费,地表附作物补偿费(青苗、林木、植被等)、地表设施拆迁补偿费(废弃建构筑物、林木、坟墓、场内10kV及以下引起障碍的线路等所有相关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辅助工程、施工电源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等等;负责完成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土地复垦工程;承包人负责以发包方名义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接入系统工程手续、并网验收、并网调试等等一揽子工作;负责整个项目建设周期过程中的各类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办理协调工作、并网手续办理协调工作、政府部门及村委村民协调工作、施工阻工及征租地协调解决工作);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南方电网标准完成项目所有的试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专业试验、电气专业试验、设备单体调试试验、项目系统联合调试试验、配合涉网试验等等)、负责35kV集电线路(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主管部门验收)、储能工程(配合并网手续的办理)、质量监督全过程质监及取得验收通知书(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投产报批及相关验收、240h试运行、竣工验收、建设期间所有保险的投保以及各项手续办理工作等,直至移交生产期间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详见技术文件)

韶关南雄市江头镇大汉风电(二期)项目: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建设,招标人仅提供核准文件、站址范围、线路路径初步选址。除甲供设备(风机、塔架、箱变、主变、GIS)的采购外其它所有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除甲供设备(风机、塔架、箱变、主变、GIS)外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升压站扩建间隔等所有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施工(含环水保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业主已办理的除外),办理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题报告、各类证照以及因项目实施各阶段设计方案调整及电网公司要求所造成的相关专题调整报告和文件等编制、评审及获取批文;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开工报建手续,负责项目建设用地、塔基用地、施工用地、临时用地的征租地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线路塔基的青赔、征租地补偿费、协调工作经费、税费、建设用地招拍挂费用及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契税、土地使用税(仅限于建设期)、林木砍伐变更手续办理、林地恢复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环境保护补偿费,地表附作物补偿费(青苗、林木、植被等)、地表设施拆迁补偿费(废弃建构筑物、林木、坟墓、场内10kV及以下引起障碍的线路等所有相关费用);负责完成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植被恢复工程、土地复垦工程;投标人自行承担施工辅助工程、施工电源工程、施工期供水工程等等;投标人负责以发包方名义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接入系统工程手续、并网验收、并网调试等等一揽子工作;负责整个项目建设周期过程中的各类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手续办理协调工作、并网手续办理协调工作、政府部门、村委村民及接入电网施工协调工作、施工阻工及征租地协调解决工作);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南方电网标准完成项目的试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专业试验、电气专业试验、设备单体调试试验、项目系统联合调试试验、涉网试验等等)、负责35kV线路的所有工作(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及主管部门验收)、整个项目质量监督及取得并网通知书(可再生能源或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投产报批及相关验收、240h试运行、竣工验收、建设期间所有保险的投保以及各项手续办理工作等,直至移交生产期间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详见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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