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成立时间至采购公告发布日满1年。 |
| (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以上证书相关同类资质文件。 |
| (三)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 2024 年 10 月至招标公告发布日,连续3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清单。 |
| (四)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因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方内部相关人员串通,被行政机关实施的、除警告和通报批评外的行政处罚。 |
|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
| (六)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七)不在深航供应商黑名单之列,不在深航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之列,不在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和深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之列。 |
|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