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粉煤灰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招标公告

   2025-11-03 IP属地 北京市 移动2
核心提示: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粉煤灰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已批准,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粉煤灰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八道湾工业园。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拟定服务期限:2026年3月至2027年2月,最终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的12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粉煤灰清运-2026年至2027年粉煤灰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乌鲁木齐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粉煤灰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粉煤灰冬季运输量约为15.5万吨,夏季综合利用量约为8.5万吨,合计24万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清运-2026年至2027年粉煤灰运输处置及综合利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应具备固废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或处置或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符合要求的技术能力证明或者说明资料、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场所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手续及按要求应办理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许可)。

(2)投标人需提供与具备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能力的单位签订的合法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仓库签订的贮存场所租赁合同,以及下游单位满足固废消纳或处置或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符合要求的技术能力证明或者说明资料、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场所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手续及按要求应办理的排污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合同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固废运输合同业绩;

(2)固废综合利用合同业绩;

(3)固废销售合同业绩。

(固废为粉煤灰或炉渣或煤矸石或石子煤),(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0-31 17:30到2025-11-07 23: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入围供应商事宜,开通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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